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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土地開發分析
土地開發分析,指根據土地法定用途、使用強度進行開發與改
良所導致土地效益之變化,估算開發或建築後總銷售金額,
扣除開發期間之直接成本、間接成本、資本利息及利潤後,
求得開發前或建築前土地開發分析價格。
2.直接成本、間接成本
土地建築開發之直接成本、間接成本項目如下:
一、直接成本:營造或施工費。
二、間接成本,其內容如下:
(一)規劃設計費。
(二)廣告費、銷售費。
(三)管理費。
(四)稅捐及其他負擔。
3.廣告費、銷售費、管理費及稅捐等費率
廣告費、銷售費、管理費及稅捐等費率,應由全聯會定期公告,未公告前
應依下列規定推估之。但因情況特殊並於估價報告書中敘明者,不在此限
:
一、廣告費、銷售費按總銷售金額之百分之四至百分之五推估。
二、管理費按總銷售金額之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推估。依公寓大廈管理條
例規定設立公共基金者,應列於管理費項下,並得提高費率為百分之
四至百分之五。
三、稅捐按總銷售金額之百分之零點五至百分之一點二推估,或就勘估標
的之地價稅、營業稅等稅捐,按實際情形估算之。
4.土地開發分析價格之計算公式
土地開發分析價格之計算公式如下:
V=〔S÷(1+R)÷(1+i)-(C+M)〕
其中:
V :土地開發分析價格。
S :開發或建築後預期總銷售金額。
R :適當之利潤率。
C :開發或建築所需之直接成本。
M :開發或建築所需之間接成本。
i :開發或建築所需總成本之資本利息綜合利率。
摘錄於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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